4.5 保护层


4.5.1 防水层上的保护层施工,应待卷材铺贴完成或涂料固化成膜,并经检验合格后进行。
4.5.2 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宜设置分格缝,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10m,分格缝宽度宜为20mm。
4.5.3 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时,表面应抹平压光,并应设表面分格缝,分格面积宜为1m2
4.5.4 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应抹平压光,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6m。分格缝的宽度宜为10mm~20mm。
4.5.5 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女儿墙和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缝内宜填塞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
Ⅰ 主控项目
4.5.6 保护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
4.5.7 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4.5.8 保护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
Ⅱ 一般项目
4.5.9 块体材料保护层表面应干净,接缝应平整,周边应顺直,镶嵌应正确,应无空鼓现象。
        检查方法: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
4.5.10 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不得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5.11 浅色涂料应与防水层粘结牢固,厚薄应均匀,不得漏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5.12 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12的规定。
 表4.5.12     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4.5 保 护 层
4.5.1 按照屋面工程各工序之间的验收要求,强调对防水层的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防止防水层被保护层所覆盖后还存在未解决的问题;同时要求做好成品保护,以确保屋面防水工程质量。沥青类的防水卷材也可直接采用卷材上表面覆有的矿物粒料或铝箔作为保护层。
4.5.2 对于块体材料做保护层,在调研中发现往往因温度升高致使块体膨胀隆起。因此,本条作出对块体材料保护层应留设分格缝的规定。
4.5.3 水泥砂浆保护层由于自身的干缩或温度变化的影响,往往产生严重龟裂,且裂缝宽度较大,以至造成碎裂、脱落。为确保水泥砂浆保护层的质量,本条规定表面应抹平压光,可避免水泥砂浆保护层表面出现起砂、起皮现象;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在水泥砂浆保护层上划分表面分格缝,将裂缝均匀分布在分格缝内,避免了大面积的龟裂。
4.5.4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应一次浇筑完成,否则新旧混凝土的结合处易产生裂缝,造成混凝土保护层的局部破坏,影响屋面使用和外观质量。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分格缝设置过密,不但给施工带来困难,而且不易保证质量,分格面积过大又难以达到防裂的效果,根据调研的意见,规定纵横间距不应大于6m,分格缝宽度宜为10mm~20mm。
4.5.5 根据历次对屋面工程的调查,发现许多工程的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等保护层与女儿墙均未留空隙。当高温季节,刚性保护层热胀顶推女儿墙,有的还将女儿墙推裂造成渗漏;而在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间留出空隙的屋面,均未见有推裂女儿墙的现象。故规定了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之间应预留30mm的缝隙。本条还规定缝内宜填塞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4.5.6 保护层所用材料质量,是确保其质量的基本条件。如果原材料质量不好,配合比不准确,就难以达到对防水层的保护作用。
4.5.7 原规范未对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提出技术要求,技术规范沿用找平层的做法和规定,对此类保护层明确提出了强度等级要求,即水泥砂浆不应低于M15,细石混凝土不应低于C20。
4.5.8 屋面防水以防为主,以排为辅。保护层的铺设不应改变原有的排水坡度,导致排水不畅或造成积水,给屋面防水带来隐患,故本条规定保护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5.9 块体材料应铺贴平整,与底部贴合密实。若产生空鼓现象,在使用中会造成块体混凝土脱落破损,而起不到对防水层的保护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对块体材料的破坏,确保块体材料保护层的质量。
4.5.10 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对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的质量重视不够,致使保护层表面出现裂缝、起壳、起砂现象。因此对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的质量,除应满足强度和排水坡度的设计要求外,还应规定保护层的外观质量要求。
4.5.11 浅色涂料保护层与防水层是否粘结牢固,其厚度能否达到要求,直接影响到屋面防水层的质量和耐久性;涂料涂刷的遍数越多,涂层的密度就越高,涂层的厚度也就越均匀。
4.5.12 本条规定了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主要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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